請仔細閱讀以下資料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勤業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如為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則為第9條第1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一)保險經紀。
(二)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
(二)其他執行業務之相關資料,包括以下資料:
      1.財務資料:包括帳戶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2.保險契約所需填寫載及保險契約變更或理賠申請所需填載之其他必要事項。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個人資料非由當事人提供間接蒐集之情形適用)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二)司法警憲機關、委託協助處理理賠之公證人或機構。
(三)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
(四)各醫療院所。
(五)與第三人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合作推廣等關係、或於本公司各項業務內所委託往來之第三人。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一)期間: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對象:本公司、產、壽險公司、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業務委外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
以書面親送或郵寄本公司(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3或詳見本公司官網隱私權聲明內容 )方式提出。

六、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因此將婉謝、延遲或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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